对于开展2024-2025金牌管理干部评选的通知
对于开展2024-2025金牌管理干部评选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增强学校管理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树立典型,激励教职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,努力构建一支业务精湛、管理创新能力突出,为教育事业奋斗的优秀管理队伍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2024-2025年度金牌管理干部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
任管理干部工作满一年的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(截至2025年8月31日)。2024-2025年度金牌管理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( 一)基本条件
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政治立场坚定,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,模范履行工作职责。作风正派、坚持原则、廉洁奉公,爱岗敬业、工作积极主动、尽职尽责,开拓创新。组织协调能力强,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(二)具体条件,参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
1.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,敬业精神强,师德高尚,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,在服务育人方面成绩突出;
2.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,认真钻研管理业务,积极探索管理 工作的新特点、新途径和新方法,求实创新,在实际工作中成绩突出者。能自觉运用科学、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、服务工作,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较显着成绩;
3.在管理、服务和学校建设及其他工作中,热爱本职工作, 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作风,钻研业务,尽职尽责,勤奋上进,出色完成工作任务,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工作且成绩突出者;
4.能够按照学校工作进度要求落实和推进学校评估方案的各项工作,关键评估指标落实达到学校的工作要求;
5.年度内在管理工作中没有受到过董事会或学校的批评,近两年年度考核优良及以上;
6.按要求完成上级文件及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和各类管理能力提升培训。
叁、评选程序
( 一)候选人推荐。各单位可推荐评选1人。在推荐过程中应广泛动员,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推荐活动,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所在单位须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初审,经讨论通过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7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;
(二)候选人初审。人事处依据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候选人的初审工作,重点审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规范管理、管理执行力、教学评估工作推进落实质量及标志性工作成果等方面情况;
(叁)候选人评议。学校组织相关工作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;
(四)学校审定。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金牌管理干部名单;
(五)人选公示。人事处对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金牌管理干部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四、评选工作纪律
评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参加评选的教职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,经查实,立即取消参评资格;如已获得称号,则取消其所获称号,情节严重的,学校还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1.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的不良行为;
2.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
3.出现师生投诉,处理不及时并造成不良影响;
4.出现重大安全事故,造成不良影响;
5.部门经费使用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。
五、表彰奖励
学校发文授予“广州华立学院金牌教师”荣誉称号,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。
广州华立学院
2025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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